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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体育部创收管理办法

  • 来源:体育部
  • 发布者:体育部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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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体育部创收管理办法

20201210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2021年 128党政联席会议修订

2023年7月5日党政联席会议修订

 

为推动体育部创收工作,规范创收资金管理使用,根据《西北政法大学创收管理办法》(西法大校发[2021]542022年4月11日校长办公会议修订)及相关财务、审计制度规定,结合体育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依据学校有关创收政策,在保证完成正常教学、科研、竞赛等基本职能的前提下,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体育部资源优势,广泛开辟创收渠道,服务社会和学校,为体育部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和保证。

管理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体育部创收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有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民主性原则。体育部创收工作要增强透明度,实行创收定期通报,按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激励性原则。充分发挥创收资金使用的激励作用,鼓励多劳多得。

三、创收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分工

体育部党政联席会议是体育部创收工作的决策机构,讨论决定相关创收事宜。成立体育部创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创收实施工作。

、场地收费标准

体育场主馆6000元/天(单项),室内篮球场500元/场两小时);田径场跑道1000元/天,足球场1500/天,田径场跑道300元/两小时,足球场400元/场(两小时)羽毛球场包场2000/,单包场地50元/小时,乒乓球包场2000/天,单包场地20元/小时。  

、创收分类

(一)场地租赁:按照学校规定,收入的50%为单位留存,50%上缴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二)联合培训:按照学校规定,收入的100%为单位留存,收费标准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三)开办培训班:毛收入统一上交学校账户,按照创收成本80%返还个人。

(四)其他创收收入均纳入学校创收经费管理

创收经费的使用

创收单位分成部分,包含各类创收活动成本、创收结余。

(一)收成本主要包括创收活动的各类支出,各单位应依照创收活动开展情况制定创收成本细则,报财务处备案后据实核算,但成本报销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财经纪律。

(二)创收结余主要包括单位发展经费、创收绩效、工会活动费。单位发展经费可用于教学科研活动、日常运行、办公条件改善、办公设备购置等;创收绩效用于各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及各项业绩奖励,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会活动费须划转至学校工会按规定使用。

(三)创收经费使用实行党政负责人双审双签制

七、监督管理

党政联席会议是体育部创收工作的决策和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以下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一)侵占、挪用、截留、隐瞒、转移、坐支、公款私存、私分创收收入的;

(二)单位自制、自购收据或使用非法票据的;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报销的;

(四)提供虚假发票报销的;

(五)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创收工作在不影响正常教学、训练、竞赛以及学校相关活动的情况下进行。

(二)任何人不得因创收而擅自调整、改变教室、场馆设施现状,如需调整须提前上报创收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对外创收活动以接待团体活动为主。

(四)活动过程中的人员安全由委托培训租用场地单位和各培训班负责人负责,场地由器材场地管理中心负责提供

(五)创收工作小组要做好创收活动的政治审查和资质审查工作。

(六)创收收入严格按照学校《创收管理办法》执行,主要用于发展经费、创收绩效、工会活动费等方面的使用。创收小组每季度向党政联席会议通报收支情况;创收经费的开支及分配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方可使用。

本部教师进行培训活动必须服从创收工作小组管理,否则创收工作小组有权随时停止培训活动。

细则自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并由创收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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