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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 来源:体育部
  • 发布者:体育部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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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观测点及标准

1.思想建设

(30)

1.1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10分)

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中省决策部署和校党委党总支各项决定。

1.对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没有学习的扣0.5分

2.落实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效果不好,造成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该项扣10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1.2党建工作规划部署

4分)

结合体育部年度党政工作党支部实际,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措施具体,落实到位,成效明显。

1.无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扣1分;

2.完成工作不到位,扣1分。

1.3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8分)

支部履行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支委会其他成员尽职尽责,推动上级党的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际成效。

1.未认真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扣1分;

2.对上级党组织反馈的涉及本党支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扣1分;

3.组织党员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1次扣1分。

1.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8分)

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主题党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未开展的扣1分;

2.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未开展的扣1分;

3.支部每月相对固定时间开展1次主题党日。未严格执行的扣1

 

 

 

 

 

2.组织建设(20)

2.1支部建设(3分)

规范落实《党支部工作规程(试行)》。

1.换届不规范、不及时、资料归档不完整的,每个支部扣0.5分;

2.支委会设置不合理,成员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扣0.5分;

3.当年支部书记、其他委员未按照要求进行培训的扣1分

2.2 党员发展(3分)

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发展党员工作档案材料齐全、填写规范。

1.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材料填写不规范、存档不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备案材料等不及时的,涉及一项扣0.5分

2.3党员教育管理服务

4分)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1.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扣0.5分;                                   

2.党建活动经费使用不规范的扣0.5分;

3.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未达标的扣0.5分;

4.对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处置不力,出现1例扣1分。

2.4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0分)

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全年组织党员上党课不少于4次,其中一项有支部未达标的扣1分;

2.党支部书记每年要为所在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少1次扣1分;

3.作风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  (15)

3.1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

5分)

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抓好纪律宣传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强化纪律执行,严格党的纪律和规矩。

1.党员受到党内纪律处分,每人次扣1分;

2.未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每次扣1分;

3.党员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该项一级指标不得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3.2作风建设

5分)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营造良好党群关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密切联系师生,察实情办实事,重点解决涉及师生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未积极开展党员承诺践诺、示范岗选树等工作,扣1分;

2.未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或“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扣1分;

3.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出现“四风”问题受到处理通报的,该项一级指标不得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3.3持续加强反腐败工作

5分)

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师生廉洁意识。

1.未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习计划,开展廉洁教育扣1分;

2.党员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的,该项一级指标不得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4.意识形态工作(10分)

4.1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10分)

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得力,定期研判党员思想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能及时上报;在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态度鲜明,处置有力。

1.未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扣1分;

2.未及时发现、主动上报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和网络舆情方面的突发事件,扣1分;

3.发生意识形态领域和舆情方面的负面事件后,处置不及时、不得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造成重大影响的,该项一级指标不得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5.统战工作(10)

5.1统战工作

10分)

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

1.全年未研究统战工作,无会议记录,扣1分;

2.未落实联系群众制度,扣1分;

3.出现党员信仰宗教传播宗教情况,每出现1例扣1分;

4.党员有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或破坏民族团结活动的,每人次扣1分。

6.加分项(15分)

6.1推动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

10分

党支部作用发挥充分,推动中心工作有力。

1.党支部全年未结合工作实际研究中心工作,无会议记录,扣1分;

2.党支部党员在中心工作中不作为,没有发挥表率作用,根据实际情况扣1—2分。

6.2受表彰和典型经验

5分)

党员获得的党建工作荣誉称号

1.党支部或党员受到省级以上部门表彰或作典型宣传的加5分;

2.获党建“双创”项目等示范创建,校级每个加2分,校级以上加3分;

3.获评校级“师德先进个人”最受学生喜欢的老师”“优秀党支部”“优秀支部书记“优秀党员1分,校级以上每次2分。

说明:加分项上限为5分,因同一事项被不同部门表彰的,只统计最高一项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