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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党支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 来源:体育部
  • 发布者:体育部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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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党支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2022年9月16日体育部党总支委员会会议通过

2023年7月5日体育部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体育部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西北政法大学学院党组织工作规程西北政法大学党支部工作规程试行)》《西北政法大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体育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对象和考核机构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体育部所有党支部

第三条  党总支成立党支部考核小组负责党支部考核工作。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其他委员为成员。组织员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第四条  年度考核每年开展一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工作等方面

第五条  考核的方式主要包括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查阅资料。

第六条  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按照学校相关安排和要求进行,由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考核小组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查阅资料按照党支部自评和考评小组复核的形式进行。各党支部对照《体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自评,逐项核实打分,满分100分。实行考核要素负面清单扣分制,即出现一项负面清单所列事项,扣除相应分值,直至本要素分值扣完为止。若有加分项目各党支部需要在述职和材料中体现。考核小组对各党支部提供材料和自评结果进行复核,若发现有关材料严重失实或考核过程中有弄需作假行为的,直接扣除相应项目得分。

第七条  考核小组在全面把握各党支部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客观公正地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评分标准为:

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满分100分(评委打分取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平均计算),占60%权重;查阅资料满分100分,40%权重。

    即: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综合得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得分×60%+查阅资料×40%。

第四章  考核等次和结果运用

第八条  考核小组根据各党支部综合得分,提出考核结果意见,报党总支委员会审定。按照“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综和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好”;75分至89分之间的为“较好”;60至74分之间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差”。

等级确定后公示3天,按要求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九条  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好”等次:    

(一)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或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

(二)党员出现严重师德失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三)党员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四)党员发生意识形态责任事故、安全稳定事故等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五)其他不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情形。

第十条  考核结果将作为校级优秀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党员推荐的重要依据。  

     对党建工作考核等次为“一般”和“差”的党支部,党总支采取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予以提醒,并限期整改。对考核连续两年为“差”等次的党支部,党总支将对党支部进行调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体育部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体育部党总支委员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件: 体育部党支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