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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北政法大学2026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通知

  • 来源:体育部
  • 发布者:体育部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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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14年印发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教体艺〔2014〕3号),以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建立健全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机制,激励学生积极参加身体锻炼,深化体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我校将开展2026-2027学年度本科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工作。

一、测试对象

本科生2023级、2024级、2025级和2026级。留学生、港澳台学生、交换生(如交换生需在本校体测,请辅导员联系体测负责老师)。

二、测试内容

1.室内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

2.室外测试项目: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50米、800米(女)/1000米(男)。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2026年10月12日—11月22日。

(1)2025级本学期第七周、第八周,2026级第九周、第十周由任课体育老师随堂进行统一测试。

(2)2023级、2024级体测时间:第九周周六、周日至第十二周周六、周日(连续四周周末)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自行前往田径场进行测试。如所安排时间考生遇身体不适或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可在其他测试时间进行测试,请务必在测试周期内完成测试。如遇下雨等极端天气,当天测试取消,是否需要补测另行通知,其他时间照常。

2.测试地点:

(1)室内项目测试地点:南校区田径场外侧体质健康测试室

(2)室外项目测试地点:南校区田径场

四、测试要求

1.请参加测试的同学务必携带校园卡。校园卡照片模糊的,请同时携带身份证,测试者的身份无法清楚辨别的,有权拒绝其进入测试现场。

2.请同学们牢固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负责人”意识,为确保同学们的运动安全,请参加测试的同学在测试前1—2周,务必进行体能恢复等适应性锻炼;所有的运动锻炼应该遵循渐进、个性化的原则。恢复体能的过程中运动量和运动强度逐渐增加,在体育活动过程中,请同学们及时监测心率变化及主观感觉。

3.请在测试前一周保持规律、健康的作息时间,早睡早起,禁止熬夜,保持良好的体力。测试当天务必穿运动服,运动鞋,禁止穿皮鞋、拖鞋、凉鞋、靴子、高跟鞋、钉鞋等,女生禁止穿裙子。测试前进行准备活动,切忌空腹及饮酒,不要吃得过饱,清淡饮食;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告知负责测试的教师或志愿者。

4.测试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替考者,将视情节,取消体质测试成绩,按照学校违纪规定给予处分,并交由学校处理。

5.患有或曾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气胸等不适于运动的疾病的学生请提前告知任课体育老师或者测试老师,并完成相关免测手续。

6.若遇雨天,室外项目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免测申请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体育部官网下载:https://tyb.nwupl.edu.cn/xzzg/126013.htm),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各学院辅导员签字,本学院盖章,并经体育部核准,可免予执行测试。免测申请表和病历(诊断证明),请于2026年11月22日前交至体育部体质测试管理中心,办理成功后,可在平台上查询办理结果。

六、补测安排

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测试者或缺项者或测试项目低于60分者,给予一次补测机会。大一、大二在本学期第十六周随堂补测,大三、大四在本学期第十二周周末(周六、周日)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测项目的同学,体测成绩一律按旷测(不及格)处理(除免测),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七、其他

1.肺活量测试点配备一次性吹嘴,供同学们使用。

2.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体育部体测中心,咨询电话:88182792。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体育部)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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