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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北政法大学体育部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 来源:体育部
  • 发布者:体育部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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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北政法大学体育部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2024515日体育部党总支委员会会议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体育部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为体育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西北政法大学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体育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总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提高体育部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

 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体育部党总支委员会委员校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以吸收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总支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其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督促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总支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副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任理论学习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集体学习研讨方案报党总支审定和党总支书记确定配合组长做好每次学习的组织工作。

 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党总支组织员(宣传员)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集体学习记录并按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集体学习研讨情况及年度学习情况完成组长、副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五)国家法律法规。

 (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世界历史。

(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九)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十)高等教育及相关领域知识和理论。

(十一)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十条 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学习研讨。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及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集体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集体研讨每季度不少于 1 次,且每学期不少于 2 次,党总支中心组成员每年重点发言不少于 2 次有书面材料

(二)个人自学。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

(三)专题调研。党总支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每年至少开展 1 次专题调查研究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 1 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四)专题报告会。根据校党委年度重点工作,针对相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确定学习主题,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辅导,开展集中学习。

第四章 学习管理

第十 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校党委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实施。

第十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报、报送、考勤制度等,严格规范学习管理,确保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一)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学习考勤以本人签到的形式进行。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成员,应当向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履行请假手续。中心组成员参加集体学习研讨的考勤由组织员负责。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次学习后,组织员应及时向校党委宣传部书面报送学习情况并通过校官网、体育部网站、体育部工作群等途径通报

第十 总支应当主动邀请联系本单位的校领导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应参加 1 次所联系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

第十 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向党委宣传部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时报告学习情况。

  

第十 本制度由体育部党总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 本制度由体育部党总支委员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体育部党总支

2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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